张家口市人事局

 

 

 

张人字[2006]32

 
 

张家口市人事局关于政务

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权力公开办[2006]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按照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口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真实及时、利于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动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政务公开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规范、机制健全的政务公开制度,使政务公开成为人事部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人事工作透明度,密切人事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人事行政权力运行更加有效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各类人才服务,为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全局各科室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或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均应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1 、机构、职能公开。局内设机构、职能任务、科室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 政策公开。人事人才工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文件。

3、制度公开。社会承诺、人事干部行为规范、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政风行风建设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

    4、办事公开。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要将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标准、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办事纪律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公开。

    5、重要事项公开。凡涉及人事系统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如国家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资福利、人才交流和任免奖惩情况等都要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的形式要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一是继续巩固好政务公开专栏、政务公开橱窗;二是充分利用局人事人才网站,发挥其栏目多、容量大、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强管理,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主渠道;三是积极利用新闻媒体,拓宽公开渠道,对重大事项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专项公开;四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听证制度、质询制度等。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局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王发(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赵金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各副局长为成员。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处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深化。

(二)建章立制,强化督导。

1、建立公开内容存档制度。将公开内容、各类制度、动态运行登记表等资料归档,实行公开内容备案检查制度。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要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作用,在组织协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认真受理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投诉。要与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评员、监督员以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外,还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并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凡是政务公开工作未做好的,不得评先选优。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政务公开    示范点    实施方案               

张家口市人事局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印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