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为了端正党风,不断改进服务态度,保持清正廉洁,加强人事部门的形象建设,把人事局建设成为一个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战斗集体,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特制定人事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一、全局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个人私利,搞权钱交易。
二、不准以任何借口刁难服务对象,索取钱物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或让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票据。
四、不准接受邀请参加任何单位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五、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从事中介有偿活动以及从事其它各种经营活动。
六、不准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乱花钱,乱招待,用公款搞私人宴请。
七、不准在工作时间打麻将、玩扑克、下象棋,更不准用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八、不准利用职权上的便利接受单位或个人礼品钱物为小团体谋利益或隐瞒私分。
九、不准利用职权上的便利因素,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