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人才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领导的要求起草全市有关人才政策;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各类人才开发培训和有关人才交流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市级人才市场的日常人才招聘及相关业务;负责未列入就业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录用审批、就业前的培训工作;负责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干部调配工作和流动人员因公因私出国政审及企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辞退的审批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